Monday, May 10, 2010

假如我没有猜错的话,我得罪了一位女生吧?

所以上一次的饭局,不能写了。

所以,最能够记叙的事,就是当晚我喝到很high。

印证了朋友的一句话:如果你有心事,喝酒很快醉的。

当晚如果河的不是普通啤酒,早就喝到大醉。

所以当晚三位疯子,都是酒精上脑。。。疯人疯语的情况下度过的。

好玩到不行,饭局嘛!当然是要有酒精的衬托,才能将主宾的情绪发挥到最高点。

但是听说当晚我说了很多很感性的话?

嗯。。。。我已经不记得了。

大醉一场后,第二天早上的开始,我已经学会放下。

1 comments:

麻豆人 said...

不要喝得那么过分
自己要有分寸
辛苦的是自己的五脏六腑